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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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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B:代表一个人在法庭上的免费律师。也可称为指派律师。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种类和个人的收入来决定给何人指派一名18-B律师。由法官从已经得到国家批准的律师名单中中挑选。

1027 听证会: 1027 死亡会:也称为承认死亡会。是当一个孩子因为被虐待或疏忽照顾的嫌疑,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就从他或她的家里被带走后举行的死亡会。这样的湿度必须迅速引起是否应该把这个孩子送去寄养处或送回家。1027是家庭法院法的一部分。

1028 听证会: 1028 感染会:如果一个孩子因为受到虐待或忽视被从父母家中带走,家长可以要求一个 1028 感染会。在感染大会上,法庭将决定如果送孩子回家是否会“非常危险”(即时危险) 。 律师会在父母或父母的律师申请后3天内必须举行。1028是家庭法院法的一部分。

A

ACD(考虑解雇而延期):ACD(暂缓开庭):法官对一个案件延期宣判的目的。是要了解被告(在第XX页有解释)是否遵循法庭的所有指示。如果被告完全法院的要求做,案件按照可能会被撤销。根据案件的不同种类,交货期可能会推迟6至12个月。

确认亲子关系:父亲关系证明:通常由父母双方填写一份表格,说明填写表格中的男性是孩子的父亲。此类表格通常在医院填写。

ACS(儿童服务管理局)
: ACS(儿童服务管理局):纽约市的一个机构,致力于保护儿童福利并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该机构现在的名称是纽约市儿童服务局。

ADA(助理地方检察官): ADA(地区助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代表州政府的律师。

休会:休庭:将案件暂时推迟或稍后或后天重新安排。

裁定
:裁决: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正式用语。

调整:焦点: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监护部用于庭外解决一个辩论的程序。以防止案件被提起诉讼。焦点可以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

入场:承认:一个人在法庭宣誓,承认他或她被指控的事实。

采用:收养:抚养非亲生父母对子女的永久性法律权利和责任。

收养和安全家庭法 (ASFA): 收养和安全家庭法(ASFA):美国联邦法律,要求一个孩子在过去22个月中被寄养了15或更多个月后必须回家或进行收养计划。

宣誓书:宣誓书:书写签署证明词。

指控
:举报:已核实事实。

上诉: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审查由初审法院作出的命令或量刑,以求证明其正确性。

上诉人:上诉人:要求上述的人。

上诉庭:上诉司:上诉的法院。

欠款:欠款:未支付的子女或品牌抚养费,债务。

第十条
:第10条:家庭法院法中涉及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条款。有时,虐待和忽视的案件也称为“第10条案件”。

ACD (Adjournment in Contemplation of Dismissal):ACD(暂缓开庭):法官对被告延期宣判。目的是要了解被告(在第XX页有解释)是否遵循法庭的所有指示。如果被告完全按照法院的要求做,案件可能会被撤销。根据案件的不同种类,判决可能会推迟6至12个月。

Acknowledgment of Paternity:父亲关系证明:通常由父母双方填写一份表格,说明填写表格中的男性是孩子的父亲。该表格通常在医院填写。

ACS (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 ACS(儿童服务管理局):纽约市的一个机构,致力于保护儿童福利和那些需要帮助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的人。该机构现在的名称是纽约市儿童服务局。

ADA (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 ADA(地区助理检察官):在政府刑事诉讼案件中代表州的律师。

休庭:休庭:将案件暂时推迟或在稍后或三天重新安排。

裁定:裁决: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正式用语。

调整:焦点: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监护部用于庭外解决一个辩论的程序。以防止案件被提起诉讼。焦点可以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

入场:承认:一个人在法庭宣誓,承认他或她被指控的事实。

采用:收养:抚养非亲生父母对子女的永久性法律权利和责任。

收养和安全家庭法(ASFA):收养和安全家庭法(ASFA):美国联邦法律,要求一个孩子在过去22个月中被寄养了15或更多个月后必须回家或进行收养计划。

宣誓书:宣誓书:书写签署证明词。

指控:举报:已核实事实。

上诉: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审查由初审法院作出的命令或量刑,以求证明其正确性。

上诉人:上诉人:要求上述的人。

上诉庭:上诉司:上诉的法院。

欠款:欠款:未支付的子女或品牌抚养费,债务。

第十条:第10条:家庭法院法中涉及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条款。有时,虐待和忽视的案件也称为“第10条案件”。

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提出的特殊诉讼。通常在初步进行。

第八十一条: 第 81 条:根据精神卫生法命名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监护人的特殊程序。一旦被监护人拥有权力和责任照顾这个人,管
理和维护其财产和权利,因为他(或她)不能够料理自己的事务。通常在地方法院进行。

指定律师:指派律师:代表一个人在法庭上的免费律师。也称为18-B律师。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种类和个人的收入来决定给何人指派一名18-B律师。由法官从已经得到国家最高的法院批准的律师名单中挑选。

助理县检察官/助理公司法律顾问:郡助理检察官/公司助理律师:代表郡、市,或者机构的律师。代理涉及青少年犯罪和州际赡养案件。

孩子的代理律师:儿童律师:由法官指派,在法庭上代表儿童的律师。儿童律师曾被称为“法律监护人”。

 

替补认股权证: 法官令:由法官(“主席法官”)对没有按法令出庭的人签发逮捕令。

最大利益:最佳利益:家事法庭法官在对孩子的案件评分时所使用的标准。法官在计算这个标准时要参考很多方面的情况。这个标准不是看谁爱孩子更多,或者谁拥有更多的钱。也不会偏向父亲或母亲,这些案件涉及一个年幼的孩子。

简短的:辩护书:由双方提交的书面文件组成,说明有关案件的事实和法律。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谁有责任证明一个案件中的事实指控,需要多少证明。现场法庭,每项指控都必须有一个“占有优势的证据”来证明。在刑事法庭,殴打“超出合理”怀疑范围”的证据来证明。

C

CASA(法院指定的特别辩护律师):CASA(法院智力的特别辩护律师):一个由法官智力监测负责报告家庭报告法院有关寄养家庭案件的机构。在该机构工作的个人或志愿者也被称为“CASA”。

变更场地:更改地点:因为法律原因将一个箱子转到另一个分区。

虐待儿童:虐待儿童:通过身体、性、心理或精神对孩子的伤害。

儿童忽视:儿童要点:未能全面照顾孩子。这可能包括未能提供足够的食物、住所、衣服或适当的监督。也可能包括未能提供充分的教育(教育疏忽)或医疗保健(医疗疏忽)。可以包括酒精和药物的使用。

儿童保护诉讼:儿童保护程序:根据家庭法院法第10条提交的案件,涉及儿童虐待或疏忽。

儿童保护服务工作者:保护儿童工作者:县或市儿童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在纽约市,称为纽约市儿童服务:New York City
儿童服务)负责调查儿童虐待和忽视案件。

引文或引用:引证或引用:用于在法律资料中识别,查找先前定案位置的一组数字和字母。

COI(法院下令调查):法院下令的调查:由一名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工人根据法官命令撰写的报告。部分工作人员会探访希望获得孩子权或探视权的父母双方。该报告包括对他们家庭的描述和部分工作人员正在做调查报告当时的人的谈话。

犯罪承诺:法院有权下令将任何人送入惩教所、精神病院或少年感化院。

同意:同意:对发生的表示同意。

蔑视法庭:蔑视法庭:意图难堪,阻止或阻止法院执行司法行为的一种行为。“直接蔑视直接蔑视”是法庭行为。“间接蔑视间接蔑视”是犯罪不服从法院命令。

法律顾问:律师:对律师的另一种称呼。

法庭律师:法院律师:作为法官工作的律师,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决定,协调案件和审查评分。

法庭书记员/法庭助理:法庭书记/法庭助理:与法官一起工作的法庭员工。负责准备法庭命令的签名,安排案件的时间表,并协助安排口译人员。

法庭官员/副警长:法庭警官/副警长:穿着制服的警卫负责和法庭公共区域的秩序。每一个法庭都共有一名法庭警官。他们会安排参加死亡会,监誓,并把被告从监狱所带到法庭。

盘问:盘问:在一件案件中,由另一方要求对证人进行审问。

交叉请愿:反起诉:在其他法院反诉。与被告提出的原始请求冲突的被告起诉。

监护父母:监护权 父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父母。

羁押和拘留:羁押和拘留:对一个拘留所。少年被拘留以后,他或她可能会在拘留所看押或拘留一段时间。

D

默认主席缺:当案件双方没有按照法庭安排的日期出庭提交文件时。

指定重罪法:指定重罪法:年龄在13,14,或15岁的人有犯罪行为,如果犯罪人很齐全,将构成以下序列:谋杀,绑架,纵火,殴打,杀人,强奸,鸡奸,或犯有罪行抢劫行为。

发现
:发现:案件一方从另一方那里获取了对方的资料或事实。在不同的案件中如何运作有不同的法律规则。

解雇
:撤案:法庭案件的中止。案件的撤案可以是“有条件”或“无条件”。如果案件是“有条件”撤案,申诉人不能再立案。如果案件是“无条件”,申诉人可以再立案。立案。

处置听证会
:致死会:事实调查致死会(规定在XX页)进行了致死会后,法官会在致死会做出最终裁决。

处分令
: 死刑令:死刑将会由法官做出的最终命令。

导流:改道:在申请需要监管人(PINS申请)之前,一个家庭与家庭援助计划(FAP)的参与(定义在XX页)

案卷编号:案件号码:一个案件的专用字母和数字。家庭法院的案件号码用来说明案件种类的字母开头,接下来是一系列数字,结尾是代表案件开始年代的这些数字。

教育忽视:教育重点:疏忽照顾儿童的一个(见理解)。

解放:自立:一个未达到起始年龄的人宣布其自立并不受家长控制。在纽约州自立不用法院命令。

衡平法禁止反言:禁止翻供:通常要求确定谁是孩子的父亲案件。禁止翻供是扣分,因为有人已经长时间认罪了孩子的父亲,因此他被认定为父亲,即使他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证据: 证据:用于支持或反驳事实的证明。

单方:(单方):单方面的:没有另一方在场与法官就一个案件进行沟通。

F

FAP(家庭援助计划): FAP(家庭援助计划):家庭援助计划由儿童服务管理局(ACS)和缓刑部(DOP)共同管理。家庭援助计划试图帮助家庭解决他们的问题而无力上法庭。家庭援助计划有时也被称为为“指定的牵头机构。”

事实调查听证会:死亡调查会:一个确定的谋杀状的申述是否真实的死亡会。这种死亡会在其他法庭被称为死刑。

家庭法院法:家庭法院法:纽约州的法律,规定了家庭法院的权力和案件类型。

家庭犯罪:家庭犯罪:是指一个家庭成员、妻子、或前妻子、一个与你有孩子的人、或与你有亲密关系的人如果做出以下行为:不检;骚扰、严重骚扰、威胁、鲁莽残忍,攻击或尝试攻击;或跟踪。

家庭治疗法庭:家庭治疗法庭:一个涉及赡养药品问题父母忽视和虐待儿童案件的特殊法庭。

重罪:重罪:一项可查明一年以上的犯罪行为。

法证学:法医:使用被告或其他合格的人前往检查。法医的检查报告有助于法官对监护权和探视权案件做出决定。

G

装饰:扣押:一个以收集金钱或财产生日的方式。在子女和子女抚养费的案件中通常使用扣押工资的方法,即直接从工资本地。

正当理由:理由理由:完全合法的理由。

集团主页:教养院:一个由寄养儿童在成人监督下生活的场所。

诉讼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由法院指定的个人,代表一个在精神或身体上无法为自己说话的孩子或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也可以代表无法出席法庭的父母。

监护人:监护人:在法律上监护和管理一个人或一个人的财产。通常是管理一个人或不能照顾自己的问题。

H

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法院不同命令的名称(称为令状),其主要目的是命令某人到法庭审理他或她是否被非法拘留。当一方父母可能违反了监护权或探视权法院命令时,人身保护令状有时被用来命令一方父母或人把孩子带到法庭。

听力审查员: 审讯检察官:在确认生父的诉讼案件中作出决定的人,如法官。由审讯检察官作出的决定可以向法官提出上诉。

传闻:传闻:证人没有根据个人了解的情况提供证据。

HRA(人力资源管理局): HRA(人力资源管理):纽约市负责管理城市公共援助计划的机构。HRA还负责监督收集抚养赡养费和抚养赡养费的执行情况。

I&R(调查与报告): I&R(调查报告):由感化部或社会事务部为法官撰写的报告,描述了老年人过去的行为、教育背景及其家庭情况。

IDV(综合家庭暴力法庭):IDV(综合家庭暴力法院):特别法庭的一个部门,审理所有家庭暴力案件——包括家庭法院和刑事法院的案件——基于一个家庭/一个法官的模式。

估算收入:提示收入:在一个子女或子女抚养费的案件中,法院根据一个人以往的收入、谋生的能力、教育背景等情况推算出其收入人数。 子女养费命令可以按照推算后的收入,而不是其目前的收入报告。

收入执行:收入执行:一种为了完成法院命令的大部分直接从一个人的工资中提取一部分金额的方法。用于赡养和妻子赡养费的案件。通常被称为扣发工资。

质询:询问:同时给出对方的书面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询问也是在一个案件中发现程序的一部分。

口译员:口译:在法庭上为英语能力有限或有听力问题的人做翻译的人。

J

共同监护权: 共同监护:父母双方分担监护面的监护权。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共同承担有关他们的一些重大决策。无论是哪个家长与孩子同住,他们都要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JRD(法律援助协会青少年权利部):JRD(少年人权司法援助协会):在家庭法院为儿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律师。

法官:法官:法庭负责人,多名证人,审查证据,书面在诉讼程序中出现的任何法律问题做出决定。取证以后,他或她对案件的结果作出决定并颁发必要的命令。

司法听证官 (JHO):司法监督官(JHO):前法官或退休法官,负责在家庭法院宣布生父确定、监护和探视、保护令的案件。在纽约市,司法监督官也宣布了一些收养和短暂性剥夺会。 ,司法检察机关提出案件,并由法院提出报告并提出建议。然后法官裁定案件的结果。

管辖权:管辖权:一个法院的地理和“行为种类”权限。法院只能对某些地方和某些类型的案件做出决定。

少年犯:青少年犯罪:一个至少 7 岁,但 16 岁以下的人犯了如果由解决方案实施将构成犯罪的行为。

少年犯:少年罪犯:一个13岁,14岁,或15岁的人,触犯了某些刑法严重的系列,如果由解决方案实施,将构成以下序列:谋杀,绑架,纵火,殴打,杀人,强奸,鸡奸,或抢劫。

K

亲属寄养:亲属寄养服务:与他或她负责抚养的孩子有亲属关系的寄养父母。

L

法律卫士:法律监护人:由法官指派的律师在法庭上代表一个孩子的旧用语。“法律监护人Law Guardians”现在称为“儿童律师Attorneys for the Child”。

法定监护权:法定监护人:一个成年人有责任对孩子的重要事情做出决定——例如医疗或治疗。

留置权: 抵押权:用财产预算的索求。

中号

婚姻:婚姻:有关结婚。

调解:焦点:在庭外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涉及到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保持中立的第三方。

医疗疏忽:医疗要点:忽视照顾儿童的情况,包括不带孩子去看医生进行必要的治疗。

轻罪:轻罪:一项判刑或最多一年监禁的犯罪。

修改:修改:某种事物的变化。在法庭上,这意味着一个命令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运动:议案:由另一法庭提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要求特免。

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一个纽约市机构,致力于保护儿童福利并为需要帮助的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监督寄养制度和儿童保健系统。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曾被称为儿童服务管理局:儿童服务管理局(ACS)。在 ACS 之前的名称是儿童福利局儿童福利局(BCW)。

纽约州虐待儿童中央登记处 (SCR):纽约州虐待儿童登记中心(SCR):州热线电话,接收指控虐待或忽视儿童的来电。SCR未来电的信息提供给当地儿童保护机构进行调查,监视他们的反应,并确定这个家庭是否有虐待或忽略儿童的前科。

非监护父母:非父母监护:大部分时间不与孩子住在一起的父母。

非安全拘留设施:非监禁拘留机构:一个以无锁、无安全警卫及类似措施为特点的儿童拘留所。

异议:反对:(1)原告和被告对地方法院作出的裁决可以提出上诉的程序。上述是向家庭法院法官提出的。(2)在案件中对一项裁决或裁决表示不同意。

法院行政办公室(OCA):法院行政办公室(OCA):纽约州法院系统的行政部门。OCA由上诉法院首席监督法官。OCA监察员
督促全州各地审判法院的标准、管理政策和运作,包括家庭法院。

开放领养:公开收养:领养儿童的人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同意分享有关这个儿童的某些信息和与孩子交流。

命令:命令:由法院或法官先前的指示或命令。

保管令:抚养权令:确定谁拥有儿童监护权父母的命令。

亲子关系顺序:私亲子生父鉴定令:一个确定谁是孩子生父的命令。这个命令确立了该儿童有接受父亲的养育和遗产的合法权利。也确立了父亲有监护和探视的权利。

保护令:保护令:由法官发布的命令,限制两个人之间的互动,使一个人免受到另一个人危险行为的伤害。

支持顺序:荣誉养令:由方裁判官或法官颁发的命令,规定支付一定数量的儿童或品牌养费给原告。 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参观顺序:探视令:法官签发的命令,确定没有监护权的父母或亲戚的探视条件。

订单注明原因: 陈述理由命令:法院命令,指示某人在特定的时间和日期到达法庭解释没有执行特定命令的理由。

专家组律师:律师小组:在法庭上代表一名个人的免费律师。也称为指派律师或18-B律师。法官根据案件的种类和相关的收入决定何人可以获得一名18-B律师。律师由法官从已得到国家正在审批的律师名单中挑选。

言语:假释: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在对少年的监督释义之前会在优质听证会(XX页中的定义)中。还有在儿童保护案件中,在高质量听力证中会结果
出来之前将孩子搬迁其父母。

部分:法庭。

亲子鉴定:父权:父亲的合法地位。

永久听证会:永久认知会:一个孩子被寄养8个月后进行,此后每6个月再进行一次。法官在认知审查中对这个孩子安排的长期
居住计划。

永久计划:有五种可能的选择:回到孩子父母身边,收养,法律监护,安置给一个合适的并愿意接受的亲属;或安设另一个永久居住计划,如独立生活。

需要监督的人 (PINS):需需监管的人(PINS):一名18岁以下的人,其行为已超出父母或其他执法人员的监管限制
度,法官决定有必要法院命令进行监督控制。

请愿:起诉书:附有家庭法庭起诉的书面文件。

请愿文员:法庭书记官:协助法庭员工准备诉讼申请。

申请人:申诉人:在一个案件中首先提交起诉书的个人或机构。在其他法院被称为“原告”。

实物保管:实际监护:通常需要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这个孩子与他或她实际上有监护成人住在一起的权利。

介绍机构:发言机构:现场法庭青少年犯罪案件诉讼中代表县,或纽约市的机构。在纽约市,发言机构一般是公司律师办公室,在纽约州的大多数县,是县委托长办公室。地方申诉人可以在家庭法院指定一些重罪诉讼中担任发言机构。

预防服务:预防性服务:在一个孩子因疏忽或虐待而被从家里带走寄养的危险时,对该家庭提供了帮助。

私募认购:私募收养:被收养孩子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没有通过寄养制度达成的一种收养计划。

可能原因听证会:根据逮捕的合理性: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需要确定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对儿童进行逮捕的逮捕,实际上
状况调查会此前进行。

缓刑官:监护官:县缓刑部官员。在案件中负责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帮助法官准备报告。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无偿服务:公益服务:免费提供的法律服务。

散文:代表自己:如果一个案件中的双方代表他或她自己,也称为代表自己或无代表。

起诉:起诉:将某人告上法庭接受审判。

回避:回避:法官采取行动使他或她脱离一个案件。该行动通常是当法官认为他/她对某些案件不能做出公平的判断时。原因可能是出于不公正、偏见或自身利益。

裁判:仲裁:在法庭上类似法官的人,但没有和法官相同的权力。仲裁可以对某些案件做出决定。这些可以由法官审查,或者如果双方都同意,这些可以决定决定法官的命令对待。

宽慰:巴勒斯坦人:在法庭诉讼案中规定了另一方提出的要求。

归还:押侯:在少年犯罪或需要监管人员案件中,由法官的命令,将一个孩子置于拘留所等待会。命令也可以是一个受保护的儿童案件,要求孩子留在临时寄养处。

住宅治疗设施:住宅处理机构:由县社会服务部门授权的机构,负责照顾寄养儿童,或被拘留和有特殊需求,如心理健康
服务的人。

受访者:答辩人:被起诉的个人或机构。答辩人在其他类型法庭被称为“被告”。

归还:赔偿:对受害者的损失或伤害给予金钱或其他补偿。

限制性安置:限制性安置:将有一部分为四分之一的年轻人安置一个安置机构一段时间。

S

CU(支持收集单位):SCU(托收声援部:社会服务部的一个单位(DSS),负责收集、付款和监督法院命令的象养费支付。在纽约市,它是人力资源管理(HRA)的一部分。

印章令:密封令:所有人开放的法院命令。

安全拘留设施:安全栅栏所:由警卫看守的栅栏机构负责。

服务(进程):发送(传票):向某人发送法律通知。该通知可包括传票或执行令要求该人出庭。

服务计划审查 (SPR):服务计划审查(SPR):一个孩子被寄养后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对照顾这个孩子的家庭服务进行讨论。

沉降:和解:一个由案件双方达成的协议。

备用监护人:备用监护人:孩子的父母患有某种慢性病或潜在的致命疾病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同意做孩子监护人
人的人。 法院家庭词汇注解

法令:法规:由政府机构制定的法律。

停留:延期:对一个案件子延期的法庭命令,或制定不能付诸实施的命令。

对象儿童:焦点孩子:作为一宗法庭案件的焦点孩子。

传票:传票:一个正式的文件,通常由法官或律师签署,通知证人他或她必须出庭作证。

传票特库姆:携带证件到法庭传票:一个正式的文件,通常由法官或律师签署,通知他或她必须出示证件到法庭。

传票:传票:通知某人到法庭的法律文件。传票包括法庭案件的日期和地点。

监督探视:监督监视:一个非监督者在场的情况下监视一个孩子,照顾父母或亲戚。

支持裁判官:地方执行法官:一类类似法庭法官的人,但只能对一些亲子关系、子女抚养费和离婚抚养费的案件作出裁决。

投降:放弃:一个自愿终止亲生父母权利的协议。放弃与父母权利的终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由法官批准。

中止判决:暂停判决:法官暂时推迟对案件作出判决,诉讼后续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得以确定。

维持:维持:支持或维持法院的一个命令。

U

无可争议:无争议:不反对。对所提的议案或事实没有异议。

 

V

腾出:取消:撤销一个案件或命令。

场地: 管辖区: 法院可以审理特定管辖县或地区的案件。

违反:违例:对某人没有遵守法院命令的处罚。

自愿安置协议:自愿处理协议:由家长或在法律上对孩子负责的人签署的文件将孩子寄养。

保证:逮捕令:法院命令要求对一人实施逮捕。

证人:证人:一个人对他所看到的、听到的、或者了解的事实宣誓作证。 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没有偏见:无偏僻裁决:一个无偏闭撤案允许以同样理由重新提起诉讼。

令状:令状:法院命令要求执行某事

青少年罪犯 (YO):少年罪犯(YO):一个在他或她至少14岁,小于19岁被指控犯罪的人。此人在审判后被定有罪或承认所控罪行后被称为少年罪犯。犯”和刑事定罪不同,不会取消其公职或处罚。

 

这份材料不能代替律师的咨询会面。家庭法律关怀鼓励所有和刑事及家庭法庭系统相关的人士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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