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가택법(院词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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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B:代表一个人上庭은 免费律师.也可称为指派律师.师.由法官从已经得到國家最高法院批准的律师name单中挑选.

1027 청문회: 1027 听证会:也称为摄入听证会.或她被带走后举行的听证会。这样1027是家庭法院法的一分。

1028 청문회: 1028 听证会:如果一个孩子因为受虐待或忽视被从父母家中带走,家长可以要求一个1028听证会。庭将决定如果送孩子回家是否会“비常危险”(即时危险) 。听证会必须는 父母或父母的律师申请后3日内举行。1028是家庭法院法的一分。

ACD(해고를 고려한 휴회):ACD(暂缓开庭):法官对一个案件延期宣判.被告完全按Photo院的要求做,案件可能会被撤销。根据案件不同种类, 判决可能会推迟6至12个月.

친자관계 인정:父亲关系证am:보통常由父母双方填写的一种表格,说明填写表格的男人是孩子的父亲。

ACS(아동 서비스 관리)
: ACS(儿童服务管理局):纽约市的一个机构,致force于保护儿童福利并向那些需要帮助的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该机그 이름은 是纽约市儿童服务局입니다.

ADA(지방검사보): ADA(地区助리检察官):현재刑事诉讼案件中代表州政府的律师.

연기:休庭:将一个案件暂时推迟或迟或密新安排在以后或另一天.

판결하다
:裁决:法院对一个案子判决的正式用语。

조정:调解:지금은 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监护文来庭外解决一个争端的程序。以防止一个案件被提起诉讼。少年犯罪案件.

가입:承认:一个人이 法庭宣誓,承认他或她被指控的事实。

양자:收养:授予一个不亲生父母对一个孩子의永久性法律权利和责任.

입양 및 안전한 가족법(ASFA): 收养화안심가족법(ASFA): 미국 联邦法律,要求一个孩子, 过去22个月中被寄养了15或更多个月后必须回家或进行收养程序.

진술서:宣誓书:书면签署证词.

진술
:指控:未经证实的事实.

항소: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审查一个由初审法院做做命令或判决,以求证其正确性.

항소인:上诉人:要求上述的人.

항소부:上诉寺:审리상상법院.

미불:欠款:未支付的子女或配偶赡养费,债务。

제10조
: 第10条:가정법중법에는 关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条款가 있습니다.

ACD(해고를 고려한 연기): ACD(暂缓开庭): 法官对一个案件延期宣判. 모든 것이 있습니다. ,案件可能会被撤销。

친자관계 인정: 父亲关系证ming: 일반적으로 一种表格, 说明填写表格 男人是孩子 的父亲.填写。

ACS(아동 서비스 관리): ACS(儿童服务管理局): 纽约市的一个机构,致力于保护儿童福利并向那些需要帮助的儿童和家庭提服务.该机构现의 이름은 是纽约市儿童服务局。

ADA(지방검사): ADA(地区助리检察官):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代表州政府的律师。

연기: 休庭: 将一个案件暂时推迟或중신안排在以后或另一天.

판결하다:裁决:法院对一个案子判决的正式用语。

조정:调解:지금은 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监护文来庭外解决一个争端的程序。以防止一个案件被提起诉讼。少年犯罪案件.

가입:承认:一个人이 法庭宣誓,承认他或她被指控的事实。

양자:收养:授予一个不亲生父母对一个孩子의永久性法律权利和责任.

입양 및 안전한 가족법(ASFA): 收养화안심가족법(ASFA): 美國联邦法律,要求一个孩子忇去22个月中被寄养了15或更多个后必月须回家或进行收养程序。

진술서:宣誓书:书면签署证词.

진술:指控:未经证实的事实.

항소:上诉:要求上级法院审查一个由初审法院做做命令或判决,以求证其正确性.

항소인:上诉人:要求上述的人.

항소부:上诉寺:审리상상법院.

미불:欠款:未支付的子女或配偶赡养费,债务。

제10조: 第10条:가정법중법에는 关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条款가 있습니다.

제78조:第78条:对一个行政机构进行为提特殊诉讼.

제81조: 第81条:根据精神卫生法命name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监护人特别程序.一旦被任命,监护人有权력과责任去光顾这个人,管
理와维护其财产그리고权利,因为他(或她)不能够料理自己事的务。일반적으로지방법은院进行입니다.

지명된 변호사:指派律师:代表一个人上庭的免费律师.也称为18 – B律师. name18-B律师。由法官从已经得到國家最高法院批准的律师name单中挑选.

카운티 보조검사/법인 보조 변호사:郡助리检察官/공주助리律师:代表郡,市,或者机构的律师。代理涉及青少年犯罪和州际子女抚养的案件。

아동변호사:儿童律师: 由法官指派, 에서 法庭上代表孩子의 律师입니다.

 

벤치 영장: 法官令:由法官(“从法官席”)对一个没有按法令庭的人签发的逮捕令.

최선의 이익: 最佳利益: 가제사법은 对一个孩子의 案件判决时所使用 标准입니다.准并不是看谁爱孩子는 더 많은 것을 좋아합니다.钱。也不会偏向父亲或母亲,即使这个案件涉及一个年轻的孩子。

짧은:辩护书:由某一方递交的书face文件,说明有关案件的事实和法律.

증명의 부담:举证责任:是指谁有责任证明一个案件中的指控事实,需要多少证明。 여기 가족사법庭 ,每项指控書必须有一个 "·有优势的证据"来证明。이재刑事법庭,要有“超出합리怀疑范围”的证据来证明.

CASA(법원이 지정한 특별 옹호관):CASA(법院任命的特别辩护律师):一个由法官任命负责监测并向家庭法院报告有关寄养家庭案件的机构。 이 사람은 "CASA"를 사용하여 활동합니다.

장소 변경:更改地点:因为法律原因将一个案件转到另一个管辖区.

아동 학대:虐待儿童:통로过身体, 性,心理或精神对一个孩子的伤害.

아동 방치:儿童忽视:未能妥善Photo顾孩子.提供充分的教育(教育疏忽)或医疗保健(医疗疏忽)。还이 제품은 동물의 사용에 적합합니다.

아동 보호 절차:儿童保护程序:根据家庭法院法第10条提交的案件,涉及儿童虐待或疏忽。

아동 보호 서비스 종사자: 保护儿童工작가 : 县或市儿童保护机构工作人员
아동 서비스) 负责调查儿童虐待和忽视案件.

인용 또는 인용:引证或引用:用来이 法律资料汇编中识别,寻找以前案位置的一组数字와字母입니다.

COI(법원 명령 조사): 法院下令的调查:由一个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个案工据法官命令撰写的报告。个案工人员会探访希望得到孩子监护权或探视权的父母双方.个案工作人员은 做调查报告时谈话的人입니다.

저지르다:承诺:법院有权下令将一个人送往惩教所,精神病院或少年感化院.

동의:동의어:对发生的事情表示同의미.

법정 모독:蔑视법庭:의식图难堪,妨碍或阻止법院执行事法所做的一种行为。 “直接蔑视직접적 경멸”是법庭行为。“间接蔑视간접적 경멸”是의의불服故从法院命令.

조언:律师:对律师的另一种称呼。

법원 변호사: 法院律师:为法官工作 律师, 协助 法官进行 法律研究 , 起草决定 , 协调案 件 와 审查判决 .

법원 서기/법원 보조원: 法庭书记/법院助리 : 与法官一起工業 法庭员工。

법원 직원/부보안관:법庭警官/副警长:穿服的警卫负责维护法庭及其公共区域的秩序。每一个法庭道配有法庭警官。他们会安排当事人参加听证会,监誓,并把被告从拘留所带到법입니다.

반대심문:盘问:一个案件中由另一方要求对证人审问.

반대 청원:反起诉: 는 其他法院反诉입니다.

양육 부모:监护权父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父母.

구금 및 구금:监管와拘留:对一个年轻人的逮捕。

기본:缺席:当案件的一方没有按光法庭安排的日期庭递交文件.

지정중범죄법:指정중대법:年龄日13,14,或15年人的犯罪行为,如果犯罪人是成年人,将构成下列罪行奸:谋杀,绑架,纵fire,殴打,杀人,强奸,鸡奸,或犯유抢劫行为.

발견
:发现:案件的一方从另一方那里获得对方的资料或事实 . 에는 서로 다른 방식이 없습니다.

해임
:撤案:법庭案件的中止。案件的撤消可以是“有条件”或“无条件”。如果一个案件是“有条件”撤消,申诉人不能再立案。如果案件是“无条件”,申诉人可以再立案.

성향 청력
:判决听证会:事实调查听证会(정义재XX页) Out后进行的一个听证会,法官会听证会上最终裁决。

처분명령
:判决令:判决听证会之后由法官令最终命令.

전환:改道:지금 申请需要监管人(PINS 청원) 之前,一个家庭与家庭援助计划(FAP) 参与(정义재XX页)

사건번호:案件号码: 一个案件的专用字母和数字.家庭法院的案件号码是以一个说 明案件种类 字母,开头字,接下来是一系列数,结尾是代表案件开始年代的两位数字.

이자형

교육 방치:教育忽视:疏忽Photo顾儿童的一种(见上文)。

해방:自立: 一个没有达到法到年龄的人宣布其自立 and 不受家长控控立。현재주에서는이용법이없습니다.

공평한 금반언:禁止翻供:일반적으로 要求确定谁是孩子父亲的案件。亲,因此他被认亲,即使他不是孩子는亲生父亲입니다.

증거:证据:用于支持或反驳事实的证明.

Ex Parte:(Ex Par'te): 单方面 的:没有另一方 in 场与法官就一个案件进行沟通.

에프

FAP(가족 지원 프로그램): FAP(家庭援助计划): 家庭援助计划由儿童服务管理局(ACS) 와缓刑부 (DOP) 共同管理。决他们的问题而不必上法庭。家庭援助计划有时也被称为"맞춤형 선택을 선택하세요."

진상 조사 공청회:实况调查听证会: 一个确定起诉状的申述是否真实的听证会.

가정법원법: 가계법률: 纽约州 法律, 规定家庭法院的权력과 案件类型.

가족 범죄:家庭犯罪:是指一个家庭成员,配偶,或前配偶,一个与你有孩子的人,或与你有亲密关系的人如果작품출하列一个行为:行为不检;骚扰,严重骚扰,威胁,鲁莽危害,攻击或试图攻击;或跟踪。

가정치료법원:가족 治疗법 院 : 一个审理涉及滥用药물问题父母忽视와虐待儿童案件的特殊 法庭.

중죄:重罪:一种可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犯罪.

법의학:법용심리학가족은 去检查当事人입니다.

G

장식:扣押:一个以收集金钱或财产偿还债务的方式.除。

명분:정전합법적 논리.

그룹 홈:教养院:一个由寄养儿童成人监督下生活的场所.

Guardian 광고 Litem:법정의 결정자: 由法院指정의 个人, 代表一个에서 精神或身体上无法为自己说话的婴儿或成年人. 。

보호자:监护人: 监护人: 监护人: 监律上监护和管理一个人或一个人的财产的人.일반적으로 常是管理一个未成年人或不能役顾自己的成年人。

시간

인신 보호 영장:人身保护令:不同法院命令的name称(称为令状),其主要目的是令某个人到法庭以确定他或她是否被不同拘留。当一位父母可能违反了监护权或探视权法院命令时,人身保护令状有时被用来命令一位父母或监护人把孩子带到法庭。

청력검사관: 审讯检察官: 는 에서 확정된 사람을 만들어 냈습니다.

전문:传闻:证人没有根据个人了解的情况提供的证据.

HRA(인적 자원 관리): HRA(인력资源管리):纽约市负责管리중심도시공공共援助计划的机构。

I&R (조사 및 보고): I&R(调查报告):由感化부 或社会事务部为法官撰写的报告,描述一个年轻人过去的行为,教育背景及其家庭情况。

IDV(통합 가정폭력 법원):IDV(综括家庭暴력법院):特别法庭的一个部门,审理所有家庭暴力案件 – 包括家庭法院和刑事法院的案件 – 基于一个家庭/一个法官的模式。

인정소득:估算收入: 에서 一个子女或配偶赡养费的案件中,法院根据一个人以往的收入,谋生的能power,教育背景等情况推算的其收入数目。赡养费命令可以按Photo推算后的收入,而不是其目前的收入报告.

소득 집행:收入执行:一种为了完成法院命令的数目直接从一个人的工资中提取一分金额적방법 .被称为扣发工资.

심문:询问:一方给予对方书面问题, 必须以书면형式答复.

통역사:말하기: 为英语能力有限或听력有问题的诉讼人做翻译的人.

제이

공동 보관: 共同监护:父母双方分担子女性法定监护权.住,他们city要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JRD(법률구조협회 청소년권리부):JRD(少年人权事法援助协会):지금 집에서 하는 법은 다음과 같습니다.

판사:법률: 任何 法律问题做决定. 이 회사는 귀하의 판매를 결정합니다.

사법 청문관 (JHO): JHO : 前 法官或退 休 法 官 负责 에서 监 护 와 探 视 保护 令 案 件 .审理一些收养화长久性听证会。일반적으로 ,主法听证官审理案件,并向法官报告및提建议。

관할권:管辖权:一个법률적지리와“行为种类”权限.

비행 청소년:少年犯:一个至少7岁,但16岁以下的人業了如果由成年人实施将构成犯罪的行为。

청소년 범죄자:少年罪犯:一个13岁,14岁,或15岁的人,触犯了某些刑法严weight罪行,如果由成年人实施,将构成下列罪行:谋杀,绑架,纵fire,殴打,杀人,强奸,鸡奸,或抢劫。

케이

친족 위탁 보호:亲属寄养服务:与他或她负责 사진에는 亲属关系的寄养父母이 있습니다.

법률 수호자: 法律监护人: 由법官指派的律师에서 法庭上代表一个孩子의 旧用语. “법률가디언즈”现称为“儿童律师아동변호사”.

법적 양육권: 一个成年人有责任对一个孩子的要事情做决教 – 如医疗或宗教。

선취 특권: 抵押权:用财产偿还债务的索求.

결혼:婚姻:有关结婚。

중개:调解:庭外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涉及到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保持中立的第三方。

의료 방치:医疗忽视:疏忽Photo顾儿童的一种,包括不带孩子看医生进行必要的治疗。

경범죄:轻罪:一种判罚款或最多一年监禁的犯罪。

가감:修改:某种事物的变化.

운동:议案:由一方向法庭提头或书面申请要求特免.

N

뉴욕시 아동 서비스: 纽约市儿童服务中心 : 一个纽约市机构,致力于保护 儿童福利 and为需要帮助的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监督寄养务儿童保健系统。纽约市儿童服 务中心曾经称为儿童服务管理局: ACS(아동복지국)는 ACS에서 BCW(아동복지국)로 명명했습니다.

뉴욕주 아동 학대 및 학대 중앙 등록부(SCR):纽约州虐待儿童登记中心 (SCR):州热线电话,接收指控虐待或忽视儿童 的来电。SCR将来电的信息提供给当地儿童保护 机构进行调查,监视他们的反应,并确定这个家 庭是否有虐待或忽略儿童的前科.

비양육 부모:非监护父母:大 多数时间不与孩子住在一起的父母。

비보안 구금 시설:不监禁拘 留机构:一个以无锁,无security警卫和类似措施为 特点的儿童拘留所。

영형

반대:反对:(1)원래 告와 被告对地方法官이 裁决可以 提流上诉的程序。上述是向家庭法院法官提个陈述或一个裁决表示不同意.

법원행정처(OCA):法院行政办公室(OCA):纽约州 法院系统的行 政part门。OCA由上诉法院首席 法官监督。OCA监
督全州주各地审判法院的标准,行政政策和运작,包括家庭法院。

공개채용:公开收养: 领养儿童的인과 孩子의 亲生父母同意分享有关这个儿童的某些信息 and 与孩子交流.

주문하다:命令:由法院或法官颁布的书面指示或命令.

양육권 명령:抚养权令:一个确定谁是 拥有儿童监护权父母的命令.

친자관계 순서:私亲子生父鉴儿:一个确确孩子生父的命令. 그것은 매우 중요합니다.

보호 명령:保护令:由法官发布的 命令, 限aze两个人之间的互动,使一个人免于受 到另一个人危险行为的伤害.

지원 순서:赡养令:由地 方裁判官或法官颁发的命令,规定支 付一定数额的儿童或配偶赡养费给原告。 가계법院词汇注解

방문순서 :探视令: 法官签发的命 令,确定没有监护权的父母或亲戚 探视条件.

원인을 표시하는 순서: 陈述의 논리는 다음과 같습니다.

패널 변호사:小组律师: 个人的免费律师.也称为指派律师或18-B律师.以得到一个18-B律师。律师由法官从已得到國家最高법院批准的律师name单中挑选.

맹세:假释: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判决听 证会(정확재XX页)之前对一个少年的监督释放。会结果
交给其父母앞에 将孩子交给其父母.

부분:법입니다.

친자관계:父权:父亲의합법지.

영구 청문회:永久听证会:一个孩 子被寄养8个月后进行,此后每6个月再进行一 次.
居住计划.

영구 계획:永久性计划: 为被寄养儿 童designated计划,以确居住地。有五 种可能的选择:回到孩子父母身边,收养,法律监护,安置给一个合适并愿意接受的亲属;或安 置于另一个永久居住计划,如独立生活.

감독이 필요한 사람(PINS):需 要监管的人(PINS):一个18岁以下的人,其 行为已经超了父母或其他执法人员的管管管限
속도, 법에 따라 결정하는 방법은 다음과 같습니다.

청원:起诉书:具有家庭法 庭诉讼依据的书face文件.

청원서기: 法庭书记官:协助准备诉讼申请的法院员工 .

청원인:申诉人: 在一个案件中首先提交 起诉书的个人或机构。여기其他法院被称为“원래 告”。

물리적 양육권:实际监护:负责光顾一个 孩子의 日常生活需要.

프리젠테이션 에이전시:发言机构:지금 가제사법庭青少年犯罪案件诉讼中代 表县,或纽约Marketative机构。在纽约市,发言机构一 般是공주律师办公室,재고约州의 大多数县,是 县检察长办公室。地方检察官可以는 가족 법에 따라 결정됩니다.

예방 서비스: 预防性服务: 一个孩 子由于疏忽或虐待有被从family带走寄寄养的危险时 对这个家庭提供的帮助.

사모 채택:私募收养: 被收养孩子는 亲生父母과 养父母没有俇寄养养养养达成协议的一种收养程序.

가능한 원인 청문회:합리根据听证会:一个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需要确是否有 充分的理由对一个孩子进行拘留的听证会,实实
况调查听证会以前进行.

보호 감찰관:监护官:县缓刑부官员。 에서 一个案件中负责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帮助法 官准备报告。 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프로보노:公益服务:免费提供的法律服务.

프로 자체:代表自己:如果一案件中的一方代表 他或她自己,也称为代表自己자기 대표 또는 무대표.

기소:起诉:将某人告上法庭接受审判.

아르 자형

기피하다:回避:법官采取行动使他或她脱离一 个案件.断。原因可能是由 于不公正,偏见或自身利益。

심판:仲裁: 仼些决定可以由 法官审查, 或者如 仲裁可以对某些案 件做案 件做由果双方書同 의의 这些决정可以当작작 법은 命令对待입니다.

안도:免除: 에서 법으로 말하는 것입니다.

반송:押侯: 少年犯罪或需要监管人案 件中由法官颁布的命令,将一个孩子放在拘留所 等待听证会。也可以是一一护儿童案件命令, 要求孩子留는临时寄养处입니다.

주거치료시설:住宅处理 机构:由县社会服务part门授权的机构,负责光顾 寄养儿童,或被拘留和有特殊需求,如心理健康
정말 대단한 사람이에요.

응답자:答辩人:被起诉的个人或机构。

반환:赔偿:对受害者的损失或伤害给与的金钱或其他补偿.

제한적인 배치:限제성안심:将一个 犯有某些重罪行为的青年置于一个拘留机构一段时间.

에스

CU(지원금 수집 단위):SCU(托收 声援부: 社会服务房赡养费支付).源管理(HRA)의 한 부분입니다.

인감주문:密封令:强제성불공공법

보안 구금 시설:security 拘留所:由 警卫看守的拘留机构。

서비스(프로세스):发送(传票):对某 个人发送法律communication.该communication可包括传票或执行令 要求这个人 Out庭.

서비스 계획 검토(SPR): 服务计划审查 (SPR) : 一个孩子被寄养 后每半年举行一次的会议. 。

합의: 和解 : 一个由案件双方达成的协议.

대기 보호자:备用监护人: 一个재孩子의 父母遭受某种慢性病或潜는 致命疾病或因 其他原因不能光顾孩子의情况下同做孩子监护
人的人。가정법院词汇注解

법령: 由政府机构는 맞춤법입니다.

머무르다:延期:对一个案子延期的法庭命令,或 使其不能付诸实施的命令。

대상아동:焦点孩子: 作为一宗法庭案件 焦点的孩子.

소환장:传票:一个正式的文件,通常由 法官或律师签署,通知证人他或她必须庭 창작 证。

소환장 Duces Tecum:携证件到庭传票:一个正式的文件,通常由法官或律师签署,communication他或她必须流示证件到庭。

소환장:传票:통지식은 个人到法庭的 法律 文件입니다.

감독 방문:监督探视:一个不监 护父母或亲戚在另一个成人在场的情况下探视一 个孩子。

지원 치안판사:지방법의 행법: 一个类 似法庭法官的人, 但只能对一些亲子关系, 子女 와 配偶赡养费的案件案件案件案决결정.

항복:放弃:一个自愿终止亲生父母权利的协议.

판결의 정지:暂停判决: 法官 暂时推迟对一个案件業判决, 直至进一步的事 实와情形得以确결정.

지속시키다:维持:支持或维持法院的一个命令.

비경쟁:无争议:不反对.

 

V

비우다:取消:撤销一个案件或命令.

장소:管辖区:法院可以审理案件的特定管辖县或地区.

위반:违犯:对某人没有遵守法院命令的判决.

자발적 배치 계약:자동으로 처리됩니다.

보증:逮捕令:法院命令要求对一个人进行逮捕.

증인:证人:一个人对他所看到的,听到 的,或者了解的事实宣誓注证。家庭法院词汇注解

편견이없는:无偏袒裁决: 一个无偏 袒撤案允许以同样理由重新提起诉讼.

영장:令状:法院命令要求执行某种事

와이

청소년 범죄자(YO):少年罪犯(YO):一个他或她至少14岁,작은 于19岁时被指控犯罪的人。为少年罪犯。“少年犯”와 刑事결정罪不同, 不会取消其公职或执光.

 

這份材料不能代替與律師的咨詢會face. Family Legal Care鼓勵所有和刑事及家 庭法庭系統旜的人向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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