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有權利和責任確切地知道,你需要怎樣做才能要回你的子女。尤其,你應該知道:
- 法庭命令要求你做什麽.
- 你有多少TIME完成法庭命令。
- 如果你不遵守(comply 讀音) 法庭命令,會什麽情況。
- 誰能幫助你.
假如你的子女子는 寄養中,要回子女性最快捷的方式是完成所有兒童福利局와 法庭要求你做的事情.
2. 你兒童保護訴訟程序的步驟。訴訟程序中有許多階段 and步驟。你也許要 Out庭幾次。請你的律師向你解釋每一個步驟。閱讀本中心或其他機構提供的材料。
3. 假如你的子女被寄養,你有責任與他們保持聯繫(연락처)。保持聯繫是指交談和探望。兒童福利局可以要求終止(讀音)你作為父母的權利.這是指你不再有與你的子女交談或探視他們的權利 。無論何time , 你tour必須告訴兒童福利局你所 的地方。
4. 你必須能夠滿足他們情感、身體、教育、醫療화경濟방면적需要.
5. 當你的子女被寄養TIME,你有權認識你子女性老師, 醫務人員와心理醫生, 并與他們見面.
6. 你有權利對兒童福利局、寄養機構或你的律師提流投訴(불만사항 讀音)。
- 要投訴兒童福利局或寄養機構,請致前(212) 676-9421。
- 要投訴你的律師,假如其事務所位於曼哈頓或布朗士,請致前(212) 401-0800 。
- 要投訴你的律師,假如其事務所位於皇后區、史坦登岛或布碌仑,請致前(718) 923-6300 。
要獲取更多資訊或幫助, 請致전자전兒童福利組織計劃(212) 348-3000。